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

 
可以从过去三个接收方中选择接收方。
当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设置为 <打开> 时,无法使用此功能。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关闭本机或将 <限制新接收方> 设置为 <打开> 则将删除过去的接收方,且禁用此功能。限制可用接收方
已指定多个接收方的传真接收方以及手动发送中的接收方无法使用此功能。将传真同时发送给多个接收方(多路发送)发送传真前通话(手动发送)
当使用此功能指定接收方时,将删除已经指定的所有接收方。
1
按  并轻触 <传真>。
2
选择 <接收方> <恢复设置>。
3
选择接收方。
.
4
根据需要指定扫描设置。
选择设置。各种传真设置
5
 开始发送。
开始扫描。
如果要取消发送,请按   轻触 <是>。
若要删除接收方
如果指定了多个接收方,则可以根据需要删除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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